使用条款
株式会社自遊人(以下简称“本公司”)就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本服务(定义见第2条,下同),制定以下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
第1条(本条款的适用)
- 本条款规定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的事项,以及本公司与希望使用本服务的人士(以下简称“本服务申请人”)及会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与使用本服务有关的一切关系。
- 除本条款外,本公司可另行制定个别条款,该等条款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 本条款与个别条款存在冲突时,以个别条款为准。
第2条(定义)
除各条款另有个别规定外,本条款中的用语定义如下。
- 本服务
本公司提供的可预订适用住宿设施及使用其他附带活动等的“10stories stay”服务,以及包括使用网站在内的其他服务(包括更名后的服务)。 - 会员
已办理会员注册手续,并经本公司登记为本服务会员的个人。 - 注册信息
会员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 账号信息
ID、密码及其他用于识别会员等人士的身份识别信息(除会员等自行设置的信息外,还包括本公司作为身份识别信息向会员等提供的信息)。 - 使用开始日
入会日即为本服务的使用开始日。 - 禁止解约期间
自使用开始日起算的6个月(含使用开始日)。 - 适用住宿设施
由本公司运营、适用本服务的以下住宿设施。
(1) 10 stories stay yuzawa uonuma
(2) 10 stories stay matsumoto
(3) 10 stories stay oze
(4) 10 stories hotel:里山十帖、松本十帖、尾濑十帖、箱根本箱、講 大津百町 - 住宿预订
会员为入住适用住宿设施,依照该设施的住宿约款,与本公司订立有关该设施住宿的合同这一行为,或指该合同。 - 终端设备
用于使用本服务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个人电脑等信息终端。 - 反社会势力
暴力团、暴力团成员、退出暴力团尚未满5年的人士、暴力团准成员、暴力团关联企业、股东大会敲诈者、假借社会运动等名义勒索者、特殊智能暴力集团及其他类似人士。 - 完成会员注册
本公司授予本服务申请人以会员资格使用本服务的地位,且申请人取得该地位。 - 会员注册完成日
完成会员注册之日。 - 退会
终止本公司与会员就使用本服务建立的合同关系,并使该会员失去会员资格。
第3条(会员注册)
- 希望使用本服务的人士,应同意本条款,并按本公司规定的方法申请会员注册。
- 本公司同意该申请时,以发出注册完成通知为准,会员注册成立。
- 本公司认为存在下列任一情况时,可不接受会员注册。
(1) 提供虚假或不准确的信息
(2) 过去曾违反本条款
(3) 属于反社会势力
(4) 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其他情况
第4条(注册信息的变更)
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会员应及时按本公司规定的方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5条(账号管理)
- 会员应自行负责管理和保管账号信息。
- 本公司可将使用账号信息实施的行为,视为会员本人实施的行为。
第6条(住宿设施使用服务的使用开始日及使用期间)
- 会员自使用开始日起,可使用本服务。
- 本服务的使用期间,自使用开始日起至禁止解约期间届满为止。
- 未申请解约时,按相同条件以1个月为单位自动续约。续约日为每月1日。
第7条(会费及其他费用等)
- 会员应依照合同内容,承担所属方案的月费、每次入住适用住宿设施的住宿费、每次使用适用住宿设施的清扫费及各项附加费,以及本公司与会员另行约定的其他费用,并按本公司另行指定的方法支付。
各方案的月费等,记载于《10stories stay会员方案介绍》。 - 会员应按本公司指定的方法,向本公司支付前项费用,以及取消费和违约金。
- 即使会员在会籍期间未入住适用住宿设施,或未进行住宿预订,也不得向本公司要求减免会费等。
- 会员拖欠月费时,本公司会向其注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会员收到通知后,应立即登记另一张信用卡的信息,或联系信用卡公司解决付款问题,并通知本公司处理结果。
- 会员连续2个月未支付会费时,本公司可暂时停止其使用本服务。仅在本公司确认扣款后,方可恢复使用。
- 会员连续3个月未支付会费时,本公司可强制注销其会员注册并令其退会。此时,该会员将无法登录本服务,包括所持积分等在内的一切权利均失效,且今后不得继续使用住宿服务。
第8条(适用住宿设施的预订与使用)
- 会员应按本公司规定的方法进行住宿预订。
- 本公司发出通知,或预订已可查询确认时,住宿预订成立。
- LITE及STANDARD会员,可在本公司另定的同时预订数量范围内,按本公司另定的连续住宿天数,分别预订适用住宿设施中有空房的设施。
(1) 每次预订最多连续入住5晚。
(2) 同时最多可有2笔预订。但同一月份内最多1笔(连续住宿时,以入住首日为准)。
(3) 会员本人必须全程入住;同行者也可使用,但人数不得超过各设施及客房规定的上限。有同行者时,须在预订该设施住宿时登记同行者信息。 - 各适用住宿设施对儿童(学龄前儿童及小学生以上儿童)的使用设有限制。详情记载于《10stories stay会员方案介绍》。
- 会员可在入住前一天15时之前,通过网站免费变更或取消适用住宿设施的预订。入住前一天15时以后取消,须支付5,500日元取消费。
- 会员预订适用住宿设施后,未按前项规定取消,也未实际入住的,应向本公司支付每晚5,500日元的违约金。
- 适用住宿设施的入住、退房时间及其他住宿条件,以预订内容(含住宿约款)及该设施的规定为准。
- 会员从适用住宿设施退房时,应将设施恢复原状。
- 除前各项外,会员入住适用住宿设施时,还应遵守住宿预订内容(含住宿约款)及各设施的规定。
第9条(退会)
- 会员在禁止解约期间不得退会。禁止解约期间为自使用开始日(入会日)起6个月。
- 禁止解约期间届满后,会员可通过网站办理本公司规定的手续,申请退会。退会申请立即生效,本公司与会员就本服务的合同关系随即终止,会员立即失去会员资格。希望退会的,请务必在当月内完成手续。
第10条(退会时的处理)
- 会员退会时,无论其在该会籍期间是否使用本服务,也无论会籍期间是否尚有剩余天数,本公司均不退还已收取的会费。
- 会员退会时,所有退房日为退会次日或以后的住宿预订,均自动取消。该等自动取消同样适用第8条第6项。
- 会员退会后,本公司无义务继续保留其注册信息及账号信息。该退会人士日后即使再次注册为会员,也不会恢复原有地位。
第11条(禁止行为)
会员等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实施下列任何行为。
- 违反或可能违反本条款及个别条款的行为
- 侵害或可能侵害本公司或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及其他任何权利或利益的行为
- 损害本公司或第三方名誉或信用的行为
- 与犯罪有关,或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行为
- 发送包含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有害计算机程序的信息
- 对本服务的网络或系统等造成过度负荷的行为
- 未经授权访问,或试图未经授权访问本服务网络或系统等的行为
- 向会员等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会员等账号信息,或允许其使用账号信息的行为
- 向本公司提供虚假或不准确的会员等信息的行为
- 冒充本公司、其他会员等或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 使用其他会员等账号信息的行为
- 向反社会势力提供利益的行为
- 妨碍或可能妨碍本公司运营本服务的行为
- 使其他会员等或适用住宿设施附近居民等感到不快的行为
- 除另有规定外,携带动物进入设施
- 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其他行为
第12条(违反本条款等情况的措施)
- 本公司认为会员符合或可能符合下列任一情况时,可注销其会员注册或用户注册,或停止其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功能。此时,无论何种理由,均不退还该会员已向本公司支付的住宿设施使用服务月费及其他使用费。
(1) 符合前条任何一项
(2) 多次出现恶意预订或使用情况,例如预订后,未事先通知取消等而不使用适用住宿设施
(3) 对本公司的询问或其他要求答复的联系,自联系当日算起10天以上未作回应
(4) 属于反社会势力等,或存在被认定为反社会势力控制经营的关系,或以谋取本人或第三方不正当利益、损害第三方等为目的,被认定不当利用反社会势力的关系,或存在向反社会势力提供资金、便利等而被认定参与其中的关系,或董事及实际参与经营者与反社会势力有应受社会谴责的关系
(5) 违反本条款任何规定
(6) 本公司认为不适合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其他情况 - 对本公司依据本条采取措施给会员等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会员等因违反本条款,或因使用本服务而给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时,应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赔偿该等损失。
第13条(本服务的中断、终止等)
- 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本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中断提供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 对提供本服务的设施或设备进行维护检查
(2) 因自然灾害、战争、暴动、内乱、通信线路事故、法律法规及规则修订、传染病或疫病蔓延,或其他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无法提供本服务
(3) 因运营或技术原因不得不中断
(4) 存在与前各项相当的正当理由
(5) 本公司认为不得不中断的其他情况 - 本公司可事先通知会员等后,中断提供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依据前两项中断提供本服务时,本公司不退还已向会员等收取的费用。但若住宿设施使用服务全部连续中断72小时以上,则按该期间的天数比例,退还住宿设施使用服务月费。
- 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本公司可终止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并自终止之日起,解除全部或部分住宿合同。
(1) 最迟于终止之日3个月前通知会员等
(2) 因自然灾害、战争、暴动、内乱、通信线路事故、法律法规及规则修订、传染病或疫病蔓延,或其他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无法提供本服务
(3) 存在与前各项相当的正当理由
(4) 本公司认为不得不终止的其他情况 - 依据前项终止全部住宿设施使用服务时,如本公司已向会员等收取相关费用,则按剩余期间的天数比例,向其退还该等费用。
第14条(免责)
-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会持续提供,也不保证本服务或适用住宿设施符合会员等的特定目的,具有其期待的功能、服务价值、准确性或实用性,或不会发生故障。
-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兼容所有终端设备。终端操作系统升级等可能导致本服务使用异常,本公司也不保证通过程序修改等即可消除该异常。
- 除前条第3项或第5项规定的退款外,本公司对会员等因下列事项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本公司与会员等依据本条款订立的合同,属于《消费者合同法》(平成12年法律第61号,含其修订后的法律)所规定的消费者合同时,不在此限。
(1) 使用本服务
(2) 本服务的中断、停止、终止或变更
(3) 与本服务有关,会员等与其他会员等、适用住宿设施附近居民或其他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纠纷及问题等
(4) 自然灾害、战争、暴动、内乱、通信线路事故、法律法规及规则修订、传染病或疫病蔓延,或其他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
(5) 使用本服务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受伤等
第15条(损害赔偿的范围)
- 即使适用前条第3项但书,本公司也仅对会员等实际发生的直接、通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本公司能否预见,均不对利润损失、机会损失、间接损失或其他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但该损失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时,不在此限。
第16条(联系及通知方式)
- 会员等向本公司的联系或通知,包括本服务相关咨询,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本公司另行指定的方法,向本服务支持中心提出。
- 本公司可向会员等注册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通知。在此情况下,无论会员等是否阅读,该邮件发送至其注册电子邮箱时,即视为通知已送达。
第17条(禁止转让权利义务)
-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会员等不得将其在本条款下的地位,或依据本条款享有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移转、转让、提供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第三方。
- 本公司可不经会员等事先同意,将本服务及作为其提供主体的全部或部分地位转让给第三方。在该情况下,在转让范围内,与本服务有关的本公司与会员等之间的一切关系,包括会员等账号,均移转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会员等的账号信息及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指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平成15年法律第57号,含其修订后的法律)所规定的“个人信息”,下同)。
第18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依据隐私政策处理本服务申请人及会员等的个人信息,本服务申请人及会员等对此表示同意。
第19条(同意本条款)
- 会员等仅在同意遵照本条款使用本服务的情况下,方可申请会员注册或用户注册,并使用本服务。
- 本服务申请人及会员等提出会员注册或用户注册申请时,即视为已对本条款作出有效且不可撤销的同意。
- 本服务申请人及会员等如为未成年人、受保佐人或受辅助人,请先取得亲权人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包括对本条款的同意),再申请会员注册或用户注册及使用本服务。
第20条(本条款的修订及变更)
- 符合下列情况时,本公司可在生效日前,明确说明修订本条款的事项、内容及生效日期,并通过在网站公布或向会员等发送电子邮件予以通知,无须取得会员等事先个别同意,即可自该生效日起修订本条款。
(1) 本条款的变更符合会员等的一般利益
(2) 本条款的变更不违背订约目的,并综合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内容的适当性、变更内容及其他相关情况,属于合理变更 - 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本公司修订本条款时,会明确说明修订事项、内容及生效日期,并通过在网站公布或向会员等发送电子邮件予以通知。
- 无论前两项如何规定,会员等在收到修订通知等、已处于能够知悉修订内容的状态下,填写第4条第1项规定的信息,或使用本服务,或自该通知起30天内未提出特别异议的,均于该时点视为无异议同意修订后的本条款。
第21条(可分割性)
本条款的任何条款或其部分,若依据《消费者合同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等被认定无效、无法执行或受到限制,应在该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作限制性解释。本条款其余规定,以及被认定部分无效、无法执行或受限制条款的剩余部分,继续完全有效。
第22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本条款以日本法为准据法。本公司与本服务申请人及会员等就本条款或使用本服务发生争议时,以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第23条(协商事项)
对于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或对本条款的解释发生疑义时,本公司与本服务申请人及会员等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
以上
2026年4月20日制定